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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工资与实发工资不符合法吗?

来源:www.xumuzx.com 时间:2014-06-27 作者:畜牧在线人才网 浏览量:
    合同期未到辞职要交纳违约金吗?

    王先生:2009年10月我和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最近家人为我在老家找了一份更好的工作,因为在深圳这边我一个亲人都没有,我一直想回老家发展,我想趁着这个机会回去。请问,我如果现在辞职的话,是否需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如果你和公司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就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构成违约和支付违约金问题。但如果你不提前通知公司而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那么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辞职时须支付违约金的只有一种情况,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邹小姐: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了3年,从来没有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买过任何社保。这个月初,公司主管突然通知我说,由于公司人员富足,12月做完就要把我辞掉。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同时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社保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没有办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向社保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出现“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占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后,可以裁减人员,但应支付相应工作年限的补偿金。

    在工地受伤应该起诉谁?

    徐先生:我经人介绍在一家建筑工地给包工头王某打工,刚做了1个月就受了工伤,开始王某还为我支付医疗费用,现在我还没有完全康复,后期治疗还需要一笔费用,可是上个月我一出院,王某就不管我了。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我不知道该告谁。请问,我是应该起诉包工头还是起诉建筑单位呢?

    律师解答:在建筑工地施工中受伤属于工伤,应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相关劳动法及建筑法的规定,包工头是没有相关承包和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员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员工应当以承包单位的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包括全部医疗费、伤残赔偿等在内的工伤权益。

    招聘时承诺的工资与实发工资不相符合法吗?

    张先生:今年4月份,我来到龙华找工作,看到一家工厂的招聘启事上写着“一经正式录用,每月收入将不低于3000元”。看到工资这么高,我马上就进厂去应聘,通过面试后,我被这家工厂录用了。过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后,经工厂考核合格后我转为了正式员工,满心欢喜地以为转正后自己每月的工资会高于3000元,但是到了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工资却只有2000元左右,我当时想再等等看,结果等了大半年,现在的工资还是2000元左右。请问工厂的做法合法吗?我可不可以要求工厂给我支付每月不少于3000元的工资?

    解答:工资发放是否合法,主要参考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表和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工资核算符合合同的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合法或认定为双方对工资支付进行了实际变更。

    招聘启事中的“承诺”,是针对不特定的应聘者,另外,该承诺不构成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招聘启事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关薪酬的约定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用人单位承诺的内容是否一致。尽量争取将用人单位的承诺写在劳动合同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与工厂未签合同,你也未签收工资表,同时又有证据证明转正后的工资数额低于招聘启事中承诺的工资数额,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差额部分。

    工厂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李小姐:我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工厂随意扣工人的工钱,各种罚款条例多如牛毛,组长看员工不顺眼,就会扣5-50元不等,有时候一个月的工资被扣完罚款后只剩1000多块钱。另外,工厂让我们签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弹性很大,规定员工要“无条件服从工作调整”。最近,我被主管从车间调整到了清洁工的岗位,虽然不愿接受,但是劳动合同中有规定,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请问,工厂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吗?劳动合同中规定“无条件服从工作调整”的规定合法吗?

    解答:工厂不能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除非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某种行为应当予以罚款;每月罚款的数额不能超过所得工资的20且罚款所剩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应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公司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中规定了“无条件服从工作调整”,应作出对公司不利的解释。此外,即使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也应综合考虑被调整员工的专业特长、技术特点、学历资质、工作经验,让员工体面地劳动,而不应变相惩罚员工。

    不服从岗位安排被辞退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罗先生:我在一家商店做销售员,最近老板在其他地方又开了一家新店,要把我调到新店工作,但是,我在现在这家店做得很好,而且现在也进入了销售旺季,进入旺季后,我的工资每月能提高两三千元,现在新开的那家店生意肯定没有这家好。我找老板谈,但是老板说,劳动合同里面只约定我是销售员,并没有规定我必须在哪一家店做,所以要我服从他的安排。请问,如果我不服从老板的安排,他把我辞退的话,我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吗?

    律师解答:如果两家店都属于劳动合同中的用工方,两家店都没有超过深圳范围,并且新店的工资标准并未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那么你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如果你不服从公司安排,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劳动纪律的情况下被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是无法获得经济赔偿的。

来源: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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