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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一即将开钓经营的鱼塘遭人投毒,死鱼一大片!

来源:畜牧人才网 时间:2019-12-04 作者:水产人才网 浏览量:

  钓场正准备开钓经营,不料鱼开始翻白肚皮,经水产部门介入调查,确认浮头的鱼属于中毒死亡。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被毒死的鱼。本文图片均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李俭芹摄

  按原计划,11月30日,是广西百色平果县驮湾村驮秀屯老高欢乐开钓经营的好日子。不料,29日上午8时许,经营者黄先生发现鱼塘里有鱼翻起了白肚皮。起初他以为是鱼塘氧气不足所致,结果打捞死鱼时,他看到鱼塘里有一个矿泉水瓶若隐若现。打捞上岸时,黄先生傻眼了:矿泉水瓶里装着乳白色液体,还有些许小石头,瓶子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农药味。黄先生怀疑,“有人投毒,为了让矿泉水瓶沉底,还特意放了石子在瓶中”。

▲经营者黄先生已经报警处理。

  黄先生报警处理,同时也向水产畜牧局求援。水产畜牧局工作人员到场后,对鱼进行了解剖,确认其死于中毒。附近有经验的农民认为这个味道跟甲胺磷非常像。目前,警方已经将农药及鱼塘池水取样,将进一步检测。

▲死去的鱼。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现场看到,截止30日下午4时许,黄先生的鱼塘已打捞起100多公斤死鱼,并填埋处理。涉事鱼塘周围还有多家钓场,据介绍,其中一家此前也遇到过投毒事件,至今没能揪出“凶手”。

  让黄先生担心的是,因为天气冷,一些死鱼还没有浮上来,目前没法确定死鱼的量,损失也难以预估。黄先生表示,他在鱼塘周围安装了两个高清监控,目前已将相关资料交给警方,希望可以尽快抓到投毒者。

  给鱼塘投毒会面临怎样的惩罚?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称,这种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但承担的责任大小与投毒者的主观意图有很大关系,如果只是想破坏钓场的生意,那么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是没有明确目标的投毒,目的是报复社会,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两种罪责一旦确认,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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